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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讯 4月18日,杭州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商务局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公安局联合举行《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。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外卖配送行为,维护外卖骑手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《办法》将于5月起施行。
仔细查看《办法》可以发现,《办法》共计28条,其中三分之一的篇幅规定外卖骑手在签约、保险、报酬、补偿、防疲劳、申诉等方面的各项权益。
“网约配送员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,为群众提供了个性化的便利服务,但是由于派单机制过度依赖平台算法,从业人员面临配送时限紧、劳动强度大等困境,在网络餐饮外卖产业链中属于弱势群体,因此对网约配送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是《办法》的重点内容。”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。
为加强对外卖骑手劳动保护,《办法》明确,平台经营者、餐饮提供者与独立网约配送员,送餐经营者与网约配送员,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,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,参加社会保险;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,应当订立书面协议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,依法保障网约配送员享有工作报酬、休息、工作安全等合法权益。
在保障外卖骑手劳动报酬保护方面,《办法》要求,平台经营者、餐饮提供者和送餐经营者应当完善网约配送员工作报酬规则,制定合理的单笔配送报酬和工作量考核要求,明确工作报酬发放时间、方式,并按时足额发放。网约配送员在法定节假日、恶劣天气、夜间等情形下送餐的,鼓励平台经营者、餐饮提供者、送餐经营者提高单笔配送报酬或者适当给予补贴。
针对平台配送算法引发的问题,《办法》规定,应当发挥数据技术优势,完善订单分派机制,优化配送往返路线,合理设定取餐和送餐时限,关注网约配送员持续工作时长,必要时进行防疲劳提示。
外卖骑手被恶意投诉的事件并不少见,面对此类情况,很多时候外卖平台往往不经切实了解,就对骑手进行处罚,侵害了骑手的合法权益。对此,《办法》规定,针对消费者评价与投诉,平台经营者应当为送餐经营者、网约配送员提供申诉途径,公布有关审查规则。消费者为索取不当利益实施虚假评价的,平台经营者可以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。对恶劣天气、意外因素等非网约配送员过错造成的送单超时等投诉,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作出公正处置。
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该局将联合市商务局、市人社局、市公安局加大《办法》的贯彻实施力度,努力形成网络餐饮外卖配送活动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、政府部门加强管理指导、社会力量参与协同治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促进机制。
(陈明珠 赵文琼)
初审:李松 责任编辑:赵钰 审核:王金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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